卫生职业教育杂志

期刊简介

               本刊是以反映我国医学教育和卫生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学术期刊,为我国高中级卫生职业教育领域惟一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学术期刊,在我国卫生职业教育领域具有广泛而重大的影响。杂志为半月刊,是我国医学教育类期刊中出刊周期最短,期容量最大的期刊,也是我国医学教育类期刊中惟一荣获“中国期刊方阵双效(社会效益高和经济效益佳)期刊”的杂志。因此,她是广大医学教育和临床工作者了解信息,交流经验,表达成果的最佳选择。                

专利可以转让吗?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

时间:2023-11-14 09:19:51

先说结论,专利可以转让,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在职称评审中,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


然而,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


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

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因此,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以确保其可用性。